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強化“乙方思維”,扶持實體經濟,加快揭陽產業轉移工業園(以下簡稱“揭陽產業園”)高質量發展,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結合揭陽產業園實際,特制定本措施。
第一條 減稅降費優惠扶持
(一)不折不扣落實國家減稅降費政策,在地方權限范圍內做到能減則減、能免則免、能緩則緩;執行國家、省涉及企業行政事業性事務“零收費”規定。
(二)經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執行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稅率減按15%優惠政策。
(上述工作由揭陽產業園稅務局、財政局、經發投資促進局等單位負責。排名第一位的為牽頭單位,下同)
第二條 支持企業做強做大
(一)年度營業收入首次超過5億元且年度入庫稅收超過1000萬元的企業獎勵30萬元;
(二)年度營業收入首次超過8億元且年度入庫稅收超過2000萬元的企業獎勵50萬元;
(三)年度營業收入首次超過10億元且年度入庫稅收超過3000萬元的企業獎勵80萬元;
(四)年度營業收入首次超過20億元且年度入庫稅收超過5000萬元的企業獎勵200萬元;
(五)年度營業收入首次超過30億元以上且年度入庫稅收超過1億元的企業獎勵500萬元;
(六)年度營業收入(或銷售收入)納入市級以上工業、商業、外貿進出口、現代服務業、房地產業前10位的企業分別獎勵30萬元。(以市統計局或市有關主管部門統計數據為準)
(上述工作由揭陽產業園經發投資促進局、財政局、建設管理局和揭陽產業園稅務局等單位負責)
第三條 鼓勵企業加大投入
(一)對2019年后(含2019年)已簽訂《國有建設用地出讓合同》落戶揭陽產業園的項目,在本文執行之日起二年內建成投產的企業;
(二)在揭陽產業園租賃或利用現有生產經營場所,實際投資超5000萬元以上且列入統計庫的企業。
符合以上條件的企業(項目)可享受貼息、直接補助。補助額度按最高不超過該企業在當地年度本級稅收貢獻總量,同一企業可選擇以下二種補助方式中的一種:
1、貸款貼息補助。符合條件企業(項目)因基本建設和購買生產設備等需要,與銀行簽訂固定資產(不含用于償還土地價款)貸款合同,按同期銀行基準利率的50%給予貸款貼息。對實際投資超2億元以上單個企業總貼息額度一次性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對實際投資2億元以下的單個企業總貼息額度一次性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貼息期最長不超過2年。
2、投入直接補助。符合條件的企業(項目)按固定資產投資總額實行事后獎補,投入以正規發票為依據。2億元以上的項目,按固定資產投資總額的10%給予一次性補助,單個企業直接補助額度最高不超過500萬元;2億元以下的項目,按固定資產投資總額的5%給予一次性補助,單個企業直接補助額度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上述工作由揭陽產業園經發投資促進局、財政局、建設管理局、自然資源分局和揭陽產業園投資開發有限公司等單位負責)
第四條 優先安排優質項目用地
(一)對列入《廣東省優先發展產業目錄》、符合集約節約用地要求的企業(項目),優先安排用地。對重大項目或高新技術項目按照“一事一議、特事特辦”的原則,加快用地審批,給予配套、服務等方面的優惠。對投資建設非營利性的教育、醫療、文化、體育等公益性設施所需用地,可采用劃撥方式提供。
(二)允許制造業企業的工業物業產權按幢、層等固定界限為基本單元分割,用于引進相關產業鏈合作伙伴的產業項目。在符合規劃、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在工業用地、倉儲用地上對工礦廠房、倉儲用房進行改建、擴建和利用地下空間,提高容積率、建筑密度的,不再征收土地價款差額。支持和鼓勵建設高標準廠房和工業大廈,嚴格遵守工業建筑和高層建筑的消防要求,高標準廠房和工業大廈可按幢、層等固定界限為基本單元分割登記和轉讓。不動產登記機構開辟綠色通道,加快辦理不動產登記。
(上述工作由揭陽產業園自然資源分局、經發投資促進局、建設管理局、財政局等單位負責)
第五條 降低企業用電成本
企業用電按省物價局核定省級產業轉移工業園工業最低電價收??;工業企業不受用電量門檻限制,享受省級產業轉移工業園電力交易優惠政策。
(此項工作由揭陽產業園經發投資促進局、財政局和高新區供電所等單位負責)
第六條 鼓勵發展高新技術產業
在省市扶持獎勵補助的基礎上一次性給予配套獎勵:
(一)對新認定和復核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分別給予15萬元、10萬元的獎勵;對新認定的省級以上(含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一次性給予每個獎勵補助40萬元;對新認定省級以上(含省級)眾創空間,每個一次性給予獎勵補助30萬元;對新認定為博士后工作站和院士工作站的一次性給予30萬元啟動資金扶持。
(二)對新增的省級以上(含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重點實驗室、特派員工作站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新增的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
(三)企業標準成為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的,分別給予企業5萬元、6萬元、10萬元的獎勵。
(四)對企業使用廣東省工業互聯網軟件供應商的產品,按實際產生額給予50%補助,每家最高不超過20萬元。
(五)對上一年度新增為“四上企業”,除享受省、市扶持政策外,一次性給予配套追加10萬元的獎勵。同時享受企業專項保險費補助,補助標準按當年度每家企業實際保險費總額的50%直接補助,補助金額每家最高不超過3萬元。
(上述工作由揭陽產業園經發投資促進局、財政局、市場監管分局等單位負責)
第七條 鼓勵扶持企業上市
(一)對擬在主板、中小板、創業板和科創板上市的企業,除享受市扶持獎勵補助外,分兩個階段給予資金扶持:
第一階段:擬上市企業與上市保薦機構簽訂正式輔導協議,完成股份制改造,并經廣東證監局同意輔導備案的,給予第一次100萬元獎勵;
第二階段:擬上市企業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IPO)的申請獲國家證監會正式受理后,給予第二次150萬元獎勵。
(二)對在主板、中小板和創業板上市的企業(含采用借殼、買殼方式成功上市的企業)將注冊地、納統、納稅登記和企業總部遷入揭陽產業園后,除享受市扶持政策外,給予一次性獎補250萬元。
(三)在美國、香港等境外資本市場上市,上市企業的主體、業務、資產、上市籌集資金等后續投資以及納稅均在揭陽產業園內的,除享受市扶持政策外,給予一次性獎補250萬元。
(四)企業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即新三板)成功掛牌,除享受市扶持政策外,給予一次性獎補25萬元。
(上述工作由揭陽產業園優化金融生態環境工作領導小組負責)
第八條 拓寬企業融資籌資渠道
(一)支持各類融資服務機構積極向企業提供融資服務;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企業債券,擴大直接融資規模。
(二)按照《揭陽市科技金融產業融合 風險準備金管理辦法》的規定扶持科技型企業融資。
(三)積極開展政銀企合作,推動“小升規”及培育庫企業申報“成長快貸”;推動省高成長、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省中?。駹I)企業創新產業化示范基地申報“高成長貸”;推動登記備案的技術改造企業申報“技改成長貸”;推動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申報“信用貸”。
(上述工作由揭陽產業園優化金融生態環境工作領導小組負責)
第九條 人才引進獎勵
(一)在落實中央、省、市引進人才的政策基礎上,對揭陽產業園內企業引進博士、教授或高級職稱以上專業管理、技術人才并訂立5年以上勞動合同、且工資社保在揭陽產業園的,每人提供一套30-80平方米的珠海(揭陽)產業轉移工業園生活配套小區人才公寓全額租金補助,期限三年。
(此項工作由揭陽產業園組織人事局、經發投資促進局、建設管理局、財政局和揭陽產業園投資開發有限公司等單位負責)
(二)對受揭陽產業園黨工委、管委會表彰且納入統計庫的“四上企業”,租賃珠海(揭陽)產業轉移工業園生活配套小區人才公寓的,給予3年內租金50%的補助,租金補助總額每家最高不超過10萬元。
(此項工作由揭陽產業園經發投資促進局、建設管理局、財政局、組織人事局和揭陽產業園投資開發有限公司等單位負責)
第十條 打造優質服務營商環境
配套高效投資促進服務中心,營造行政審批示范政務環境。推行“一個窗口管受理、一枚印章管審批、一支隊伍管執法 ”的服務管理體制,推行“零收費區”的做法,努力營造一流的投資營商環境。在揭陽產業園權限內,對帶方案出讓用地類工程建設項目承諾40個工作日內辦結,對社會投資類小型工程建設項目承諾20個工作日內辦結。對投資額超過5億元以上的重大項目或高新技術產業、帶動效益強的項目實行“一事一議”。
(此項工作由揭陽產業園投資服務中心、經發投資促進局、建設管理局、財政局等單位負責)
第十一條 其他
(一)本措施與法律法規或國家、省、市相關政策相抵觸的,以法律法規及國家和省、市的相關規定為準。揭陽產業園原印發相關措施規定與本措施有抵觸的,以本措施為準。
(二)符合本措施規定的同一項目、同一事項同時符合扶持政策規定,按照就高不重復的原則予以支持(本措施第六條除外)。揭東區磐東街道轄區企業(含玉文化產業)參照本措施執行(本措施第三條、第五條、第九條除外)。
(三)資金來源。揭陽產業園財政局每年度在本級財政預算中設立揭陽產業園優化營商環境扶持實體經濟專項資金,獎勵補助資金總額最高不超過當年度項目對揭陽產業園本級稅收貢獻總量。
(四)凡享受本措施的企業(項目),必須在揭陽產業園注冊納稅、辦理統計登記,具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會計核算制度和統計管理體系,嚴格做到依法經營、依法納稅、依法統計。對當年度發生重大安全生產、環保及食品安全責任事故、重大群體性勞資社保糾紛或被稅務部門查處偷漏稅行為的,不得享受上述扶持措施。申報工作由牽頭單位(排名第一位)的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出臺《申報指南》,本措施按每年出臺的《申報指南》執行。
(五)本措施由揭陽產業園經發投資促進局、財政局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試行三年。
關于印發《揭陽產業轉移工業園優化營商環境扶持實體經濟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pdf